【网上新闻发布会】《“1+N”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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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内容:3月2日,省审计厅综合处依托互联网平台,对《“1+N”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今天省审计厅综合处依托互联网平台,对我厅印发的《“1+N”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办法》文件进行解读。下面开始回答媒体问题。
记者:请问制定《“1+N”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标是什么?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众所周知,“1+N”项目是指以经济责任审计为载体,将其他专业审计、行业审计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融合捆绑在一起,同时进点、一次完成现场审计、出具多个审计报告的组织方式。
相较于传统的审计项目,“1+N”项目涉及审计内容多、审计人员多、工作环节多,同时协调难度也相对比较大,有时会产生一些“扯皮打架”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1+N”审计组现场审计行为,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有效防范审计风险,需要通过制度明确“1+N”审计项目统筹管理相关事项。
记者:请问“1+N”审计项目责任怎么划分?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1+N”审计组实行“分管副厅长领衔、审计大组组长负责、审计小组组长责任”制。
“1+N”审计组由对应的分管厅领导领衔管理,全面负责“1+N”审计组业务管理指导,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等。
审计组大组长为“1+N”审计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计项目准备、现场实施、各类文书审核、征求意见、保密、召开会议、工作协调、项目收尾、成立临时党支部等工作。
各审计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制定、组织现场审计、现场业务资料整理审核、报告的撰写、案件移送、审理意见处置、档案归档等。
记者:“1+N”项目如何具体开展?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1+N”各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由职责对应的牵头业务处负责编制,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定性、统一报告模板,行业审计牵头处室要负责做好行业审计业务指导。
审计组现场实施应当依据各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开展,落实牵头业务处指导意见。
记者:“1+N”项目的人员如何安排?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1+N”审计组大组长,县市区的,原则上由厅机关业务处主要负责人、二级巡视员担任;市州、直管市、林区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业务处负责人或二级巡视员担任副组长。
审计小组组长(兼主审)原则上由厅机关或市县业务骨干担任。
小组组长、成员由行业审计牵头处和综合处负责人、各大组长共同商定。
记者:请问“1+N”审计项目如何协调运转?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1+N”项目各审计小组之间要在分管副厅长和审计组长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根据现场审计情况适时调整审计重点、方式方法。
对大组的人员,可根据各项目进度调整人员。
记者:请问“1+N”审计情况如何共享?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对在“N”项目审计中发现的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应同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N”项目审计的审计报告;
对与履行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应在“N”项目审计的报告里反映。
关于“1+N”项目审计情况,凡不涉密的,地方审计机关可提出申请,由综合处统一办理提供,可以直接纳入地方审计机关“三个报告”,做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记者:请问“1+N”审计项目由谁监督执行?后期成果如何运用?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人事处负责组织“1+N”审计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各处室考核内容,评选优秀组长、优秀主审、优秀审计能手等。
综合处按照省厅审计项目效能考核办法进行效能考核,并将各审计组执行执行“1+N”审计项目统筹管理办法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人: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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