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政务新媒体矩阵| 登录|注册

填补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监管真空的思考

2022-08-12 15:50 老河口市审计局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例如伙食费。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例如军训服装费、教辅材料费、托管费等。目前,这两类费用属于非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近年来,笔者在审计实践中发现,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以下简称:“二费”)种类繁多,因各种费用的收取、支出、使用等环节未具体细化,资金管理使用随意性较大,存在明显的监管真空,以某县级市为例,主要表现为三“无”现象:一是资金收支“无迹”可寻。部分学校规避财政监管,未将“二费”收支计入财务往来账,资金存在坐收坐支、应退未退、被挪用或谋取私利的现象;二是财务审核“无据”可依。部分学校内审体系不健全,将工作人员账户充作“二费”收支账户,存在资金支出无审核、与个人资金混用、以账户流水代替明细账、长期滞留账户产生利息的现象;三是各方监管“无章”可循。各方监督举措与学校实际不配套,监管实施毫无章法。县级教育部门对“二费”中不同类型费用未形成针对性、可操作的制度和标准,无处施力;家委会仅审核费用收支总数不审核费用支出明细及其合理性,流于形式;乡镇中心学校越权将辖区各校收费集中于中心学校工作人员账户再转付供应商,人为增加代付环节,越俎代庖。

上述乱象,其根源在于学校“二费”不同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法照搬财政资金的管理模式,且费用种类多样,不同类型费用需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而现有监管体系未有效贯通纵深,从而形成了大量监管盲区、死角。对此,笔者建议采取“四化”措施予以破解:

一、资金收支规范化。财政部门要明确“二费”资金在财务往来科目收支的具体流程及统一标准,并要求各校清晰、准确记录往来科目资金明细。

二、管理制度具体化。教育部门要分门别类出台不同费用的管理制度、方案及可执行标准,政策层面不留白;督促各校完善内审制度,具体到资金审核、签批、公示等程序,专款使用、专账管理,执行层面不含糊。

三、监督权责清晰化。教育部门要厘清监督权责界限,一方面限制乡镇中心学校权力范围,确保“二费”资金直接拨付至供应商;另一方面保障家委会监督效力,统一制定家委会工作规范流程,并定期以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家委会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

四、风险防控常态化。教育部门要将“二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教育系统风险管控重点进行定向、定期监管,建立费用监管台账,结合财政部门、家委会反馈情况及各校内审制度执行情况,设立红黑榜,倒逼各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以此构建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地区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及家委会等多个维度上互为支撑的“立体化”监管体系,协同推进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

注: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