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审计局狠抓“三个环节” 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护航
为贯彻落实蒋超良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近日,十堰市郧阳区审计局根据市审计局安排部署,做到“三个突出”,扎实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情况专项审计,切实当好政策落实“监督员”、公共资金“守护神”。
一、狠抓规范,审查合作社设立情况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审查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合规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审查合作社设立是否合规、运营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是否科学。二是审查相关单位部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国库支付数据,梳理投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补助资金类别,搜集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制度办法、结合当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培育、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工作方案,审查财政、扶贫、农业、林业、畜牧、发改等有关单位及职能部门推动涉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利好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分析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体制障碍、制度缺陷或管理漏洞。
二、狠抓安全,审查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关注资金分配过程。重点关注资金分配过程中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镇村干部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财政资金;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在其管理领域设立或控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谋取不当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有关单位、乡镇和村直接或变相以咨询费、评审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违规收费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二是关注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关注有关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干预合作社建设的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利等问题,揭露合作社建设中的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关注有关主管部门及领导干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串通勾结,对工程进行虚估冒算、虚假验收,骗取资金导致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被违规侵占挪用等问题。三是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相关主管部门失职渎职、审核不严,相关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人利用虚假项目、虚假合同、虚假人员名单等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个人利用关系向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获得财政资金和项目,以及相关财政资金设置“账外账”用于小团体利益甚至被个人贪污私分挪用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查处一些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实际由村干部或个别人控制,挂上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牌子,以此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实际成为个人受益或牟利的工具等突出问题。
三、狠抓绩效,审查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揭露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绩效不佳的问题。关注项目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到位、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原因,导致项目偏离扶贫政策目标或项目质量差、建成后废弃闲置、苗木牲畜大量死亡荒废等造成财政补助资金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二是揭露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帮扶带动作用或带动作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由于项目设计脱离实际或利益分享机制缺失导致合作社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发挥效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合作社签订帮扶协议后未如约履行帮扶义务,不帮扶、慢帮扶、假帮扶,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虚报冒估贫困户从合作社取得的收益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尚未从合作社获取收益的情况下“被”脱贫的问题。(张必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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