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 索 引 号 | 011043399/2020-131325 | 发文日期 | 2020-05-01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审计厅 | 文 号 | 无 |
| 分 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州、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湖北省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已经省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审计局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请于5月上旬报省审计厅综合处备案,厅机关业务部门按季度报送计划执行情况。
湖北省审计厅
2020年4月20日
湖北省202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部署,紧扣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心,围绕“六稳”要求,以提升审计整体效能为目标,以深化审计工作“两统筹”为手段,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编制依据
(一)法定审计项目。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100个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二)审计署统一安排项目。118个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93个县扶贫审计(不含审计署武汉办审计五峰、保康、房县、郧西4个国定贫困县)、15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含审计署要求审计的3个县)、16个县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16个外资项目审计、援疆资金项目审计。
(三)省人大、省政府交办项目。省人大财经委交办6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襄阳市襄州区白河流域(湖北段)防洪近期治理工程、湖北科技学院工程试验实训中心大楼、省妇幼保健院光谷院区一期工程、国家数字出版数据灾备系统和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系统业务用房、省档案馆新馆、洪山体育馆维修及辅助训练馆项目。省政府交办2个项目审计:广水郝店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审计、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2019年度运营损益审计。
(四)省委组织部委托项目。42个市县(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1个市县(单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自定项目。20个市县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项目审计。
三、具体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18个市县)
【审计目标和重点】 按照审计署关于政策跟踪审计、“三促进”专项审计、扶贫和乡村振兴审计总体安排,围绕贯彻“六稳”要求,重点关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地方金融机构防风险政策执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关注乡村振兴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职业教育发展和就业政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和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等,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村厕所革命等政策落实落地情况。
【组织方式】 省厅“上审下”与市县“同级审”相结合。
省厅“上审下”。财政审计处牵头,选取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村厕所革命三项政策,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开展专题审计,不单独立项。
市县“同级审”。由省厅财政审计处统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实施。年初下发指导意见,按季度下发工作要点,及时对政策跟踪审计的工作重点作出安排。各项审计都与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接,省厅财政审计处汇总各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情况。各项目牵头处室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列出重点事项和问题清单,汇总审计结果。同时各市(州)、县(市、区)审计机关每季度组织对本级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 省厅“上审下”时间,7月上旬开始实施,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完成。
市县“同级审”时间,4月至12月。各县(市、区)于对应季度后一个月10日前向各市州审计机关上报审计情况,各市州审计机关汇总后于15日前向省厅财政审计处上报上季度审计情况。省厅财政审计处每季度末向审计署上报审计情况。上半年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下半年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省厅“上审下”,统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和部分市县审计局人员共同实施,组成10个审计小组,与市县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每组派2人。
市县“同级审”,由各市县按照省厅要求自行组织。
财政审计处9月30日前完成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二)省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四本预算、涉及3个部门)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和涉企收费情况,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关注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组织方式】 “同级审”。由省厅财政审计处牵头,社会保障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参加,对省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人社、国资等部门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以及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内容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3月上旬开始审计,5月1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由财政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经贸审计处组成3个审计小组,人数共10人。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100个部门)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省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科技资金分配使用、降费政策落实、正版软件、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网络安全建设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同时按照省人大要求,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 “同级审”。省厅统一组织,财政审计处牵头,相关业务处参加,计算机审计中心采集分析数据,对100家省直部门及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实现数据分析全覆盖,对其中21家开展现场审计,对25家单位进行重点核查,并适当延伸部分财政资金、预算拨款规模大的二级单位。由财政审计处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报告模板,汇总审计情况,出具审计综合报告。同时与11个省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个省直部门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一并进点实施。
【审计时间】 3月上旬开始,5月10日前完成,汇总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跟踪、督促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年底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人员安排】 组成28个审计小组,每组3至7人,共计120人。
财政审计处11月30日前形成重点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四)专项审计。
1.全省扶贫审计。(93个县市)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收官和圆满完成为目标,按照审计署扶贫审计方案统一要求,结合湖北实际,重点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绩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 省厅组织“同级审”“联合审”。农业农村审计处统一组织,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模版,进行审前培训、审中指导督导和审后汇总等。分两个部分:一是33个贫困县由省厅组织有关市州、县审计机关采取“同级审”“联合审”方式实施;二是60个非贫困县由各市州、直管市分别自行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 33个贫困县审计4月中旬开始,5月30日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其中,阳新、郧阳、巴东、来凤4月15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其他60个非贫困县审计4月下旬开始,10月20日前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33个贫困县由有关市州组织力量审计,每组5人左右;60个非贫困县由有关市州、直管市审计局结合实际组织审计。
农业农村审计处6月30日前完成33个贫困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2.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计。(20家)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防范担保公司及政府风险,规范担保公司管理及担保行为,促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目标,重点关注担保公司主业开展、风险管控、担保费收取,以及政府促进担保公司发展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企业担保贷款利率情况等。
【组织方式】 省厅“上审下”,市州、直管市“同级审”“上审下”。由金融审计处负责,分两个部分实施:一是孝感市、咸宁市、襄州区、宜都市、枝江市、洪湖市、随县7个地方主管的7家担保公司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进点统筹实施。二是其他地方主管的13家担保公司由相关市州、直管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审计时间】 分两个部分:一是省厅“上审下”,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二是市州、直管市“同级审”“上审下”,9月5日前提交报告。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分两个部分:一是统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和部分市县审计人员共同实施,与市县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组成7个审计小组,每组派3人。二是以市州级和直管市审计局为责任单位直接安排人员组织对其他13家担保公司进行审计。
金融审计处10月30日前完成20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计综合报告。
3.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15个县市)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高涉农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农民利益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落实、任务安排、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 省厅组织“上审下”和“交叉审”。由农业农村审计处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模块,实施审前培训、审中指导督导和审后汇总等。襄城、襄州、宜都、枝江、华容、随县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进点统筹实施,其他9个县由省厅组织“上审下”“交叉审”。
【审计时间】 当阳市试审,2019年12月5日开始,2020年1月10日完成;其他14个县市,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统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和部分市县审计人员共同实施,其中:当阳试审,派6人;其他组成14个审计小组,每组3人。
农业农村审计处于10月31日前完成15个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4.县市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审计。(16个县市)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职业教育改革顺利实施,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重点关注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 省厅组织“上审下”和“交叉审”。由行政事业审计处负责,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模块,分发数据分析疑点和相关表格,实施审前培训、审中指导督导和审后汇总等。襄城、襄州、宜都、枝江、洪湖、随县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时进点统筹实施,其他10个县(市、区)由省厅组织“上审下”“交叉审”。
【审计时间】 当阳市试审,2019年12月10日开始,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其他15个县市,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统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和部分市县审计人员共同实施,其中:当阳市试审,安排6人;其余组成15个审计小组,每组3人。
行政事业审计处于10月31日前完成16个县市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5.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2019年度运营损益情况审计。(1个单位)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合理的运营亏损补贴机制为目标,重点关注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2019年度运营损益情况,准确认定武汉至黄石、黄冈、咸宁、孝感城际铁路年度运营亏损情况及原因,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组织方式】 “同级审”。经贸审计处对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武汉至咸宁、黄石、黄冈、孝感段2019年度运营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5月下旬开始,6月1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组成1个审计小组,人员4人。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投融资体制,推动稳增长政策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投资建设基本程序、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进度、项目管理和重大采购情况,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和工程造价情况,招投标程序及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运营、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等。
【组织方式】 “同级审”。由省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实施对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广水郝店搬迁安置区2个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招标投标、项目管理、结(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项目,5月上旬开始,7月20日前完成;广水郝店搬迁安置区项目,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组成2个审计小组,每组11人。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于11月30日前完成我省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2.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援疆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援疆资金及项目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在摸清我省支持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民生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土地政策的执行等。
【组织方式】 “同级审”。由省厅派出发展投资审计处负责省本级援疆资金,部分地市审计局负责该地市的援疆资金,年底由省厅汇总援疆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时间】 8月上旬开始,11月2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组成1个审计小组,人数6人。
3.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遏制建设领域中腐败行为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项目环境保护和建设用地、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程序、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建设项目效益情况等。
【组织方式】 “同级审”。由省厅派出发展投资审计处具体组织,与省人大财经委遴选中介机构一起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分批次进行,5月上旬第一批,9月上旬第二批。
【人员安排】 组成6个审计小组,省厅参与6人。
(六)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财务收支、项目执行和管理、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 省厅“同级审”2个:由省厅外资运用审计处组织人员实施,对湖北内河航运能力提升项目、德国政府贷款湖北森林经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市州“同级审”14个:由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州市、孝感市、黄冈市、恩施州9个审计局,分别审计:亚行贷款武汉城市环境改善项目(武汉市)、世行贷款武汉城市圈交通一体化(武汉市)、亚行贷款黄石水污染综合治理(黄石市)、国际农发基金贷款十堰市农业特色产业开发项目(十堰市)、襄阳城市交通项目(襄阳市)、襄阳市东津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襄阳市)、亚行贷款宜昌城市交通项目(宜昌市)、世行贷款湖北宜昌三峡现代物流中心基础设施项目(宜昌市)、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宜昌市)、湖北宜昌养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宜昌市)、世行贷款湖北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荆州市)、世界银行贷款孝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孝感市)、亚行贷款黄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黄冈市)、亚行贷款湖北恩施清江上游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恩施州)等14个项目2019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
【审计时间】 4月上旬开始,6月30日前完成。审计情况进入2020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省厅“同级审”,由省厅外资运用审计处组成2个审计组,每组3人;市州“同级审”,由相关市州审计局组成14个审计组,人员自行安排,按时报送审计报告。
外资运用审计处9月30日前完成我省国外援贷款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突出问题与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七)经济责任审计。(42个地方和单位)
【组织方式】 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原则,对市、县和省属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同步审计;推行嵌入式审计方式,以经济责任审计为载体,嵌入自然资源资产、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项目,减少审计频次,提高审计效率;增加审计科技含量,推行大数据审计,按照地方、部门、高校和企业四个大类分别建立大数据审计模型,采集分析数据,提高审计质量。
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1个地方)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规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精准脱贫、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乡村振兴(厕所革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 以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为载体实行“1+N”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一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以11个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为“1”,将重大政策落实(债券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农村厕所革命)、自然资源资产、高标准农田、职业教育、担保公司5个专项审计嵌入实施。
【审计时间】 第一批,5月上旬开始,7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
【人员安排】 每组人数:市县党政5人、重大政策2人、自然资源2人、高标准农田3人、担保公司3人、职业教育3人,组成审计联合组;每组分大、小组长,大组长由1名省厅处长或二级巡视员担任,小组长由大组长商行业牵头处室指定,原则上由省厅、市县业务骨干担任。
经济责任审计一处于11月30日前完成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2.省直部门和市州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18个单位)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部门(单位)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减税降费、对所属单位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 “同级审”“上审下”。省本级计划对12个省直部门、6家纪委监委、公检法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二处、经济责任审计四处分别负责,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具体实施,审计组长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处级干部担任。
【审计时间】 分两批进行审计,第一批3月上旬开始,5月10日前完成。第二批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非统一进点实施的地方和单位,审计时间另行安排。
【人员安排】 分两批安排,第一批11个省直部门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一同组成11个审计小组,人员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一同安排;第二批1个省直部门、6家纪委监委、公检法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厅机关相关业务处组成若干审计小组,每组4-6人,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处级干部担任。实行1+N审计的,另行安排人员实施。
经济责任审计二处于11月30日前完成省直和地方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3.省属高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10个单位)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预算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对所属单位监管,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以及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 “同级审”。省本级计划对10所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三处负责,厅相关业务处具体实施,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的处级干部担任。
【审计时间】 分两批进行审计。第一批在汉高校,5月上旬开始,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非在汉高校,10月上旬开始,11月31日前完成。
【人员安排】 厅机关相关业务处组成10个审计组,每组5-6人,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处级干部担任。
相关审计组于5月30日前向财政审计处提交被审计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情况,财政审计处汇总,于6月10日前形成相应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三处于2021年1月30日前完成省属高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4.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3个)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企国资改革、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重大经济决策、企业复工复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国有资本运营和国资收益上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以及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 “同级审”。省本级计划对3家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四处负责,厅相关业务处具体实施,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的处级干部担任。
【审计时间】 5月中上旬开始,7月10日前完成。
【人员安排】 厅机关相关业务处组成3个审计小组,每组5-8人,审计组组长由审计项目实施处室处长担任。
相关审计组于5月30日前分别向社保审计处、财政审计处提交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审计调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情况,两处分别汇总,于6月10日前形成相应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四处于11月30日前完成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5.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1个地方和单位)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和评价领导干部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决策管理、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并对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审计。
【组织方式】 “上审下”“同级审”。省本级计划对10个地方和1个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由省厅资源环境审计处统一组织实施,与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同步进行,统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和部分市县审计人员共同实施。
【审计时间】 7月上旬开始,9月20日前完成。其他非统一进点实施的地方和单位,审计时间另行安排。审计情况进入2021年人大报告。
【人员安排】 已在“1+N”审计项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安排。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11月31日前完成部分市县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审计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中心,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进一步增强组织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勇于创新、奋发有为,持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统筹力度,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计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力争疫情防控和审计业务工作双胜利。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最大限度优化资源配置。扎实推进“1+N”项目审计,提前谋划制定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力量和时间安排,加强人员培训,确保项目有序高效实施。
(三)创新方式方法,推进非现场审计。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思维,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大数据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托大数据分析平台,积极推行大数据非现场审计,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审计时间,降低感染风险。进一步提高数据分析深度和精准度,通过大数据分析摸清情况、发现疑点、感知风险、精确定位,提高审计效率和数据利用水平,确保数据安全。
(四)依法文明审计,严把审计质量。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审计工作,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依法规范文明审计;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六个统一”审计理念,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实事求是揭示和反映问题,鼓励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审计现场管理,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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