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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全省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4-02-19 11:47 湖北省审计厅
011043399/2019-38560 发文日期 2019-04-23
发布机构 湖北省审计厅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各市、州、县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部署,现将《全省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要严格审计执法,确保审计质量,提升审计成果,及时向省厅反馈计划执行情况和审计结果。

全省2014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4年,全省审计工作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加快深化审计工作转型,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努力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作用,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贡献。

计划项目安排的总体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问题。二是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更加注重做好“结合”文章,提高整合效果。对行业性审计项目,坚持全省审计“一盘棋”统一组织实施,对同一区域安排的审计项目,坚持区域内项目相互融合。继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好厅机关和市(州)县审计机关的力量,切实提高审计效率。三是综合平衡,留有余地。全年审计工作安排更加注重均衡合理,在项目安排上合理控制和压缩审计项目数量,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坚持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任务强度原则上与审计机关力量相匹配。

2014年,全省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行政事业、经贸、农业、社保、投资、外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8大类,共16个项目。

一、财政审计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掌握2013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指标预留不细化等问题;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通过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政策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实施。

[审计时间]20144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610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加强省级预算精细化管理、加大预算的刚性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40个省直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重点内容是:收支预算执行结果、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简称“四费”)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两头延伸”,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映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提高审计的层次和影响力,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实施并组织金融处、行财处、农业处、经贸处、社保处、派出投资处、派出科教卫处、派出经济执法处、派出政法处、派出综合处对40个省直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44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610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底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三)市县政府性收支管理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加强地方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全面摸清市县政府性收支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解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简称“四费”)管理情况,揭示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改革和廉政建设。

[组织方式]由省厅财政处实施并组织金融处、派出综合处、派出科教卫处、派出经济执法处、派出政法处和部分市(州)审计局参加,对18个县(市、区)2012-2013年政府性收支、存量资金、专项资金和“四费”等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4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3月底结束现场审计,4月中旬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二、行政事业审计

(四)20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面摸清各地实施营养计划的总体情况,包括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数量,享受学生人数、供餐模式、标准及营养计划的实际效果等,重点审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结余情况,重点关注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有无截留、滞拨、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损失浪费专项资金问题,重点揭示配送模式不科学、采购成本不合理、食品质量不合格、质次价高、学生满意度不高、使用效益不好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改进营养餐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省厅行财处实施并组织16个市(州)、直管市、林区审计机关(不含武汉市)对20个县(市)2011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来源、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2月20省厅行财处对罗田县、郧西县开展试点审计并形成审计工作方案和方案附表;6月上旬开始全面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10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三、经贸审计

(五)省国资委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省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为目标,全面了解省国资委及23家省出资企业近年来省级国有资本预算收支情况,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情况,包括:省国有企业上交的税后利润、产权转让收入、股利和股息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费用、合并范围不充分所导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下降等问题;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合规性、效益性,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布局、是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经过前期充分论证、有无盲目投资、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多报资金等问题;重点关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织预算收入的收缴和支出的管理,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有无代编代报问题、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支出项目是否细化等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省厅经贸处实施。

[审计时间]20144月上旬开始实施审计,610前结束现场审计,620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四、农业审计

(六)土地出让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摸清底数,分析现状,揭露问题、促进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土地指标使用、土地储备规模和土地投向结构情况,关注征地拆迁补偿、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情况,揭示违法违规征地和占用耕地、基地农田,以租代征农业用地,违规向禁止类、限制类行业供应土地,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查处和揭露土地领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

[组织方式]由全省土地出让金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市(州)、县(市、区)土地出让金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10前各市(州)向省厅报送汇总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省厅于1116前向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汇总审计报告。

(七)29个重点贫困县扶贫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和省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扶贫开发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本地区的扶贫规划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项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审计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上级拨入和本级配套的扶贫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地方财政及扶贫主管部门是否按计划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等。揭露和查处滞留、抵扣、占用扶贫资金或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等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省厅农业处组织全省13个市(州)、3个直管市、林区审计局组成29个审计组,每个审计组负责审计一个县市。其中: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冈、咸宁、十堰、孝感、荆门、恩施、黄石、鄂州审计局各派2个审计组,随州、仙桃、潜江、天门、林区各派1个审计组对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20122013年扶贫资金计划、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42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531前结束现场审计,620前向省厅提交审计报告。

(八)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项目规范管理,确保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和持续发挥综合效益,保障三峡后续工作规划顺利有序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宜昌市、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和巴东县等5个市县三峡后续工作整体规划编制、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和实施情况等,重点审查各地编制的实施规划是否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有无脱离实际虚报、重复申报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虚假招投标,违法转分包,工程结算虚报冒领,工程质量隐患以及损失浪费等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省厅农业处组织宜昌市、秭归县、兴山县、夷陵区、巴东县审计局对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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