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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审计:出台《审计组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

2024-03-26 10:03 潜江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审计行为,落实审计组廉政责任,完善审计组监督机制,近日,潜江市审计局出台《审计组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以加强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和管理,严格审计纪律,延伸监督触觉。

《审计组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要求设立“双廉政监督员”。一是审计组内设廉政监督员。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审计组组长为审计组廉政责任人,对审计组的廉政工作负主体责任审计组内设一名廉政监督员,协助审计组长抓好廉政工作的同时,对审计组成员是否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廉政监督员由审计组长从审计组成员中推荐。二是外请廉政监督员。邀请被审计单位设一名廉政监督员,对审计组成员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人员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可能引致廉政风险的情况进行及时监督提醒,对违反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现象进行监督举报,审计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的“防火墙”作用,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廉政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审计组双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试行)》的出台,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局机关向审计现场一线延伸,从源头上对审计廉政风险进行控制。通过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落实审计组廉政责任,完善审计组内部和外部双监督机制,将廉政监督员的权利与职责制度化、规范化,构筑了审计人员廉政思想防线,推进了清廉审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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