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微信| 国务院大督查|繁体|登录|注册

采纳审计建议:襄阳市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2-03-18 11:35 襄阳市审计局

近日,襄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这是该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大举措。

该《办法》规定,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市直单位具体管理、市财政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市直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负有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和主管人员的相应责任。

该《办法》要求,市直单位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调剂、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等8个方面健全完善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程序,新增了国有资产在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及其他基础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建立了国有资产定期对账、定期报告、定期清查的监督机制。

该《办法》强调,市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每年编制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报告,逐级报送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已阅 0  打印   关闭